课程对象
发布时间:2024-07-04
课程对象
上市或拟上市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董事会书、财务总监、人资总监、法务总监、总会计师、及其他董事会、监事会成员。
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等负责公司资本运作的高管。
IPO 项目运作经理、财务经理、有志于成为董秘的人资总监、财务总监、法务总监、投资总监、投资经理等专业人员。
投资机构、会计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、金融、证券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。
*本课程可团队报读,如同公司多位中高层管理者一起参加学习,可迅速在管理组织中共享理论、流程与框架,对已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的董事会职能提升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。
申请信息
证书授予: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,经考核合格者,颁发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管课程结业证书。
授课时间:
2025年5月23日(12期北京班);
2025年11月21日(13期北京班);
2025年8月1日(14期华南班)。
课程费用: 人民币78000元/人 (含培训、资料等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