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对象


发布时间:2024-07-04


课程对象

  • 上市或拟上市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董事会书、财务总监、人资总监、法务总监、总会计师、及其他董事会、监事会成员。

  • 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等负责公司资本运作的高管。

  • IPO 项目运作经理、财务经理、有志于成为董秘的人资总监、财务总监、法务总监、投资总监、投资经理等专业人员。

  • 投资机构、会计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、金融、证券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。

*本课程可团队报读,如同公司多位中高层管理者一起参加学习,可迅速在管理组织中共享理论、流程与框架,对已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的董事会职能提升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。


申请信息

证书授予: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,经考核合格者,颁发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管课程结业证书。

授课时间:

2025年5月23日(12期北京班);

2025年11月21日(13期北京班);

2025年8月1日(14期华南班)。

课程费用: 人民币78000元/人 (含培训、资料等费)。